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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中心职责功能
沈阳区域气象中心的主要功能为管理协调、业务指导、科研组织、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
(1)管理协调
区域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协助中国气象局组织编制区域级气象业务科技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中国气象局安排,组织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反馈。天气、气候、气候变化、农业与生态气象、人工影响天气、大气成分等区域业务的管理协调。区域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2)业务指导
以沈阳中心气象台、沈阳区域气候中心、沈阳区域气象科技创新中心、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为依托,建立区域级业务系统,实现区域级业务指导功能。
(3)科研组织
沈阳区域气象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区域内多轨道业务建设的科技政策,负责审议区域气象中心研究型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科技项目联合申报评议、成果评价等工作。
沈阳区域气象科技创新中心。
组织重大成果、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对区域内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和引进的重大技术,组织技术推广工作,支持研究型业务的建立。
沈阳区域气象中心开放研究试验室。依托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环境安全开放试验室,建立面向区域内各科研、业务单位的环境安全开放试验室。鼓励科研、业务人员积极申报面向区域业务重点研究方向的研究项目,支持研究型业务建立。
区域内省级科研单位发挥技术性桥梁作用。
(4)技术支持
负责区域开放式数据库和高性能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建立区域数据共享平台,开展信息共享服务。
(5)专业培训
负责组织实施中国气象局下达的区域性的专项技术培训;提供国家级气象专业培训需求。
充分发挥区域内人才、设备、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组织区域内科技成果推广培训、高新技术推广应用、重大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培训。组织编制区域内专业培训教材和多媒体课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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